馆内公告

【公告】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

2020-08-25 阅读次数: 栏目:馆内公告

一、藏品入藏标准

      首先,满族文化馆应根据本馆的性质和任务搜集藏品。有专门的藏品征集机构,并设有专门负责征集的人员。

其次,凡是关于满族文化的一切文物、文献资料均符合入藏标准。

根据上述要求特制定我馆的入藏标准:

与满族文化相关的所有文献资料、实物等均为征集对象。具体包括以下6个内容:

1、伊通境内外的出土或传世文物以及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、生活用具、文献、资料、声像制品等。

2、与伊通重大历史事件、重要人物有关的物品。

3、反映历史上伊通各民族社会发展的生产工具、生活用具、科学技术、文化艺术等。

4、伊通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、工艺美术品。

5、伊通新民主主义革命、社会主义革命、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以来,反映伊通人民艰苦奋斗、科技强县、兴县的有关文物、资料和照片。

6、伊通县境内外出土的古生物化石和动、植物标本及反映其生态状况的标本、资料。

 

二、征集工作流程

1、入藏的文物首先必须由本馆的领导、专家严格把关。

2、填写入库单(做好原始记录)。

3、登帐按照《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》,逐件、逐项用不褪色墨水填写,字迹力求工整清晰。如有订正,用红墨水划双线,由经办人在订正处盖章。登帐包括:(1)藏品定名(2)藏品计件(3)藏品计量单位(4)藏品时代(5)藏品现状(6)藏品来源

4、建立藏品编目卡片

卡片上要求有藏品的基本资料、鉴定意见、流传经历并附有照片、拓片、或绘图。

5、建立藏品档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