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指导思想
文物征集人员必须结合伊通满族博物馆的性质、特点的需要,通过各种途径,有目的地不断补充文物丰富馆藏。征集到的文物必须符合本馆的需要,符合陈列展览的要求。
2、征集的文物内容范围
伊通境内外一切文献资料、实物等均为征集对象,具体包括以下内容:
1、伊通境内外的出土或传世文物以及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、生活用具、文献、资料、声像制品等。
2、与伊通重大历史事件、重要人物有关的物品。
3、反映历史上恩伊通各民族社会发展的生产工具、生活用具、科学技术、文化艺术等。
4、伊通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、工艺美术品。
5、伊通新民主主义革命、社会主义革命、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以来,反映伊通人民艰苦奋斗、科技强县、兴县的有关文物、资料和照片。
6、伊通县境内外出土的古生物化石和动、植物标本及反映其生态状况的标本、资料。
5、每年计划征集文物10——20件,丰富馆藏。
6、预计5年之内增加50—100件文物。
7、每年安排专项经费5—10万元征集文物。
征集文物范围
历史上满族文化的一切文献资料、实物等均为征集对象,具体包括以下内容:
1、伊通境内外的出土或传世文物以及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、生活用具、文献、资料、声像制品等。
2、与伊通重大历史事件、重要人物有关的物品。
3、反映历史上恩伊通各民族社会发展的生产工具、生活用具、科学技术、文化艺术等。
4、伊通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、工艺美术品。
5、伊通新民主主义革命、社会主义革命、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以来,反映伊通人民艰苦奋斗、科技强县、兴县的有关文物、资料和照片。
6、伊通县境内外出土的古生物化石和动、植物标本及反映其生态状况的标本、资料。